《漢語大詞典》:百雉
(1).指城墙的长度达三百丈。是 春秋 时国君的特权。雉,古代计算城墙面积的单位。长三丈高一丈为一雉。《礼记·坊记》:“都城不过百雉。” 郑玄 注:“雉,度名也,高一丈,长三丈。”《左传·隐公元年》:“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 杜预 注:“一雉之墙,长三丈,高一丈。”《史记·孔子世家》:“臣无藏甲,大夫毋百雉之城。”
(2).指宫城围墙长三百丈。 唐太宗 《帝京篇》之一:“綺殿千寻起,离宫百雉餘。”
(3).借指城墙。 晋 葛洪 《抱朴子·君道》:“云梯乘於百雉之上,皓刃交於象魏之下。” 唐 刘禹锡 《机汲记》:“予謫居之明年,主人授馆於百雉之内。” 唐 韩翃 《寄赠虢州张参军》诗:“百雉归云过,千峯宿雨收。” 明 高攀龙 《王侯祠两庑记》:“当寇之炽也,百雉而外,白骨矣。” 清 陈梦雷 《泉郡夜半闻警》诗:“ 细柳 军威肃, 金墉 百雉牢。”
(2).指宫城围墙长三百丈。 唐太宗 《帝京篇》之一:“綺殿千寻起,离宫百雉餘。”
(3).借指城墙。 晋 葛洪 《抱朴子·君道》:“云梯乘於百雉之上,皓刃交於象魏之下。” 唐 刘禹锡 《机汲记》:“予謫居之明年,主人授馆於百雉之内。” 唐 韩翃 《寄赠虢州张参军》诗:“百雉归云过,千峯宿雨收。” 明 高攀龙 《王侯祠两庑记》:“当寇之炽也,百雉而外,白骨矣。” 清 陈梦雷 《泉郡夜半闻警》诗:“ 细柳 军威肃, 金墉 百雉牢。”
《漢語大詞典》:郊野
(1). 周 代距王城百里谓之郊,三百里谓之野。统称“郊野”。《周礼·秋官·蜡氏》:“凡国之大祭祀,令州里除不蠲,禁刑者、任人及凶服者。以及郊野,大师、大宾客亦如之。” 唐 玄应 《一切经音义》卷二一:“郊野…… 郑众 曰:‘《司马法》云:王国百里为郊,二百里为州,三百里为野。’”
(2).泛指城邑之外的地方。 汉 王符 《潜夫论·潜叹》:“及欢爱、苟媚、佞説、巧辨之惑君也,犹炫燿君目,变夺君心,便以好为丑,以鹿为马;而况於郊野之贤、闕外之士,未尝得见者乎?” 唐 韩愈 《举马摠自代状》:“市井之间,盗贼未断;郊野之外,疲瘵尚多。” 清 孙枝蔚 《秋邨》诗:“残暑清郊野,农妇共安寧。” 王汶石 《大木匠》:“整整三十多天,哪里也没去过。郊野,在他的眼前,已经换了另一种装束。”
(3).《周礼》指乡遂大夫与公邑大夫的并称。《周礼·夏官·大司马》:“乡遂载物,郊野载旐。” 郑玄 注:“郊谓乡遂之州长县正以下也;野谓公邑大夫。” 贾公彦 疏:“‘乡遂之州长县正以下也’者,郊内有六乡,州长已下;郊外有六遂,县正已下,故知言郊有此二等人也。云‘野谓公邑大夫’者……公邑皆有大夫治之。故《司马法》云:‘二百里如州长,四百里五百里如县正。’是公邑大夫也。”
(2).泛指城邑之外的地方。 汉 王符 《潜夫论·潜叹》:“及欢爱、苟媚、佞説、巧辨之惑君也,犹炫燿君目,变夺君心,便以好为丑,以鹿为马;而况於郊野之贤、闕外之士,未尝得见者乎?” 唐 韩愈 《举马摠自代状》:“市井之间,盗贼未断;郊野之外,疲瘵尚多。” 清 孙枝蔚 《秋邨》诗:“残暑清郊野,农妇共安寧。” 王汶石 《大木匠》:“整整三十多天,哪里也没去过。郊野,在他的眼前,已经换了另一种装束。”
(3).《周礼》指乡遂大夫与公邑大夫的并称。《周礼·夏官·大司马》:“乡遂载物,郊野载旐。” 郑玄 注:“郊谓乡遂之州长县正以下也;野谓公邑大夫。” 贾公彦 疏:“‘乡遂之州长县正以下也’者,郊内有六乡,州长已下;郊外有六遂,县正已下,故知言郊有此二等人也。云‘野谓公邑大夫’者……公邑皆有大夫治之。故《司马法》云:‘二百里如州长,四百里五百里如县正。’是公邑大夫也。”
《漢語大詞典》:花门(花門)
(1).山名。在 居延海 北三百里。 唐 初在该处设立堡垒,以抵御北方外族。 天宝 时为 回纥 占领。后因以“花门”为 回纥 的代称。 唐 杜甫 《哀王孙》诗:“ 花门 剺面请雪耻,慎勿出口他人狙。” 宋 张戒 《岁寒堂诗话·哀王孙》:“言圣德北服南单于,又言 花门 助顺,所以慰王孙也。” 清 顾炎武 《书女娲庙》诗:“ 花门 、 吐蕃 日侵軼,天子数出 长安 逃。” 章炳麟 《中华民国解》:“ 回部 诸酋,以其恨于 满洲 者刺骨,而修怨及于 汉 人……以復 突厥 、 花门 之迹,犹当降心以听。”
(2).饰有花纹之门。 南朝 梁 何逊 《南苑》诗:“花门闢千扇,苑户开万扉。”
(3).借指豪门。 明 屈大均 《大同感叹》诗:“花门多暴虐,人命如牛羊。”
(4).指妓院。 明 康海 《王兰卿》第一折:“做一个三从四德好人妻,不强如朝云暮雨花门妇。”《中国歌谣资料·太平军快到苏州城·昏无能》:“昏无能,宦承恩……赌钱又吃酒,还有闯花门。”参见“ 花门柳户 ”。
(2).饰有花纹之门。 南朝 梁 何逊 《南苑》诗:“花门闢千扇,苑户开万扉。”
(3).借指豪门。 明 屈大均 《大同感叹》诗:“花门多暴虐,人命如牛羊。”
(4).指妓院。 明 康海 《王兰卿》第一折:“做一个三从四德好人妻,不强如朝云暮雨花门妇。”《中国歌谣资料·太平军快到苏州城·昏无能》:“昏无能,宦承恩……赌钱又吃酒,还有闯花门。”参见“ 花门柳户 ”。
《漢語大詞典》:八旗兵
清 代兵制。 努尔哈赤 初定兵制,每三百人设一佐领,五佐领设一参领,五参领设一都统,每都统为一旗。共设八旗。 皇太极 时,分设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 清 统一后,八旗兵分为京营与驻防两类。京营又分郎卫和兵卫。郎卫由上三旗(镶黄、正黄、正白)中挑选,组成亲军,侍卫帝室,归领侍卫内大臣统率。兵卫则有由八旗都统直辖的骁骑营和由另置的总统或统领统率的前锋营、护军营、健锐营、火器营、步军营等。驻防兵分驻各省要冲地,分由各地将军、都统、城守尉统率,为 清 王朝进行统治的骨干力量。 乾隆 时八旗兵佐领之数近二千人,兵额计二十余万人。参见“ 八旗制度 ”。
《漢語大詞典》:八旗制度
清 满族的社会组织形式。 明 万历 二十九年(1601年), 努尔哈赤 在牛录制的基础上建立黄、白、红、蓝四旗, 万历 四十三年(1615年)增建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共为八旗。所有满族成员均分别编入某一旗,世代不变。每旗(满语为“固山”)辖五参领(“甲喇”),每参领辖五佐领(“牛录”),平时生产,战时出征。 皇太极 时又将归附的蒙古人和汉人编为“八旗蒙古”和“八旗汉军”。这种生产、行政和军事三位一体的组织形式,是适合当时满族的社会经济基础的,对满族的社会发展起了积极作用。入关后,这种组织形式的性质起了变化:生产职能逐渐缩小,军事、行政职能日益突出,发展成为单纯的统治人民的工具。 清 亡后,这一制度也随之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