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风五首 其三 明 · 吕原
 押词韵第十七部 出处:御选明诗卷二十一
木从绳则正,薪受斧乃析。
轻重平以衡,长短度于尺。
规矩方圆绳墨曲直
浣布须赖灰,攻玉必资石。
金就砺方利,火被水斯熄。
凡物相制,用之在人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