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榔
《汉语大词典》:鸣榔(鸣榔)
见“ 鸣桹 ”。
《汉语大词典》:鸣桹(鸣桹)
亦作“ 鸣榔 ”。 敲击船舷使作声。用以惊鱼,使入网中,或为歌声之节。文选·潘岳〈西征赋〉:“纤经连白,鸣桹厉响。” 李善 注:“《说文》曰:桹,高木也。以长木叩舷为声,言曳纤经于前,鸣长桹于后,所以惊鱼,令入网也。” 唐李白《送殷淑》诗之一:“惜别耐取醉,鸣榔且长谣。” 王琦 注:“所谓鸣榔者,常是击船以为歌声之节,犹叩舷而歌之义。” 宋 文莹 《玉壶清话》卷九:“先是数载前,一渔者持蓑笠纶竿,击短版,唱《渔家傲》,其舌为鸣桹之声以参之,自号‘回同客’。” 明 张煌言 《舟次听雨分得长字》:“小雨江天倍渺茫,翩然有客度鸣榔。” 郁达夫 《星洲旅次有梦而作》诗:“ 钱塘江 上听鸣榔,夜梦依稀返故乡。”

根据历代诗词可找到字在鸣榔一词中读声的确凿證据106例。具体如下:

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