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人物簡介
共45,分3頁顯示 2 3 下一頁(1892-1960),福建閩侯人。1936年任河北宛平縣縣長,“盧溝橋事變”期間作為事變地區主要負責人,在同日軍談判、交涉中,堅持守土有責、寸土不讓。抗戰勝利後,應遠東國際法庭之邀,赴東京為審判日本戰犯出庭作證。1951年底被聘任為中央文史硏究館館員,後為北京市文史硏究館館長。是第二、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市政協委員。著有《盧溝橋事變始末記》、《盧溝橋抗戰紀事詩》等。
七言絶句
雄峙平西拱極城,中原逐鹿幾兵爭。
而今三路縱橫過,南北咽喉一宛平。
注:宛平城在北平之西,舊名拱極城,為古昔兵爭要地,今平漢路之盧溝橋、北寧路之豐臺、平綏路之清河各車站皆在宛平境內。
長虹萬丈跨盧溝,勝地流傳七百秋。
橋上睡獅今漸醒,似知匕首己臨頭。
注:盧溝河即古桑乾河,去宛平城西門僅數武,橋為金時建,長六百六十尺,橋欄石刻大獅子,兩旁共二百八十二个,小獅子無數而形態各不相同,平漢路之鐵橋平行而過。
消息傳來待折衝,當時尙冀息狼烽。
誰知一勺揚波起,故道夷兵忽失蹤。
注:北平高級機關命予等與日本松井特務機關長等談判,據日方揚言有日兵一名因夜間演習失蹤,認為被我方所害,要求由日軍進城搜索,為我方堅決拒絶。
燃犀一照已分明,容忍都因在弭爭。
得寸翻教思進尺,更憑強力迫開城。
注:日方恃強要求開城,我方始終拒絶,但為維持和平起見,姑允雙方各派代表數人先行調查,再謀善後,日方所派代表為櫻井顧問,齋藤秘書及寺平輔佐官三人,我方代表為予及冀察外交委員會委員林耕宇,綏靖公署交通處長周永業三人同往。
挾持左右盡弓刀,誰識書生膽氣豪。
談笑頭顱拼一擲,餘生早已付鴻毛。
注:當車抵宛城外沙崗附近,見日兵已在該處布防作攻城準備,寺平忽劫予下車,要求開城,同時日聯隊附森田幷陳機關槍於路側,危言脅迫。
飛鏃漫空動地來,開端戰責豈容推。
一聲霹靂訇然起,無數民居付劫灰。
注:進城未久,城外日軍突以槍砲攻城,落暮復以大砲轟擊,命中專員公署幷許多民房,傷兵民甚多,營長金振中,保安大隊附孫培武均受傷,專署及縣府人員幸已遷移地點辦事。始免於難,我守軍以日敵無理啓衅,當予以還擊。
一局棋爭我著先,森田不振更牟田。
增兵再調河邊旅,依舊逡巡不敢前。
注:是時我駐西苑之何旅及駐長辛店、保定之張旅、戴旅均赶至,在八寶山、龍王廟等處與敵激戰,敵軍失利,旅團長河邊正三、聯隊長牟田口廉也均畏我軍勇猛咸不敢進。
三章約法且言和,令下前鋒共止戈。
畢竟夷人無信義,撤兵意少緩兵多。
注:敵旣失利,乃用詐術謀和,當由北平中日雙方商定三項辦法:(一),雙方自即日起停止射擊;(二),日軍撤退豐臺,我軍撤向盧溝橋迤西;(三),城內由原有保安隊協同冀北保安隊防守,但日方幷非眞意言和,實圖緩兵以便從容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