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
鲍焦披草眠 相关人物 鲍焦
《韩诗外传》卷一
鲍焦衣弊肤见,挈畚持蔬。
《风俗通义》卷三《愆礼》
鲍焦耕田而食,穿井而饮,非妻所织不衣,饿于山中,食枣,或问之:「此枣子所种耶?」遂呕吐,立枯而死。 例句
鲍焦一世披草眠,颜回廿九鬓毛斑。 李贺 公无出门
《世说新语笺疏》上卷上〈言语〉~82~
满奋畏风。在晋武帝坐,北窗作琉璃屏,实密似疏,奋有难色。帝笑之。荀奋答曰:「臣犹吴牛,见月而喘。」余嘉锡案:《事类赋》卷一引《风俗通》曰:「吴牛望见月则喘,使之苦于日月,怖而喘焉。」
《风俗通义·佚文·辨惑》~6~
吴牛望月则喘,使之苦于日,见月怖,亦喘之矣。
典故
管埋舜祠 相关人物 刘炟(东汉章帝)
《风俗通义》卷六《声音》
昔章帝时,零陵文学奚景,于冷道舜祠下得生白玉管,知古以玉为管,后乃易之以竹耳。 例句
唯留一管人间吹,无德不能得此管,此管沈埋虞舜祠。 李贺 苦篁调啸引
典故
侯调
东汉·应劭《风俗通义》卷六《声音》
空侯:谨按:汉书:「孝武皇帝赛南越,祷祠太一后土,始用乐人侯调,依琴作坎坎之乐,言其坎坎应节奏也,侯以姓冠章耳。」或说:空侯取其空中。琴瑟皆空,何独坎侯耶?斯论是也。诗云:「坎坎鼓我。」是其文也。 例句
周处长桥役,侯调短弄哀。 李贺 送秦光禄北征
典故
氍毹花底客
《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汉诗》卷九〈乐府古辞·相和歌辞·瑟调曲·陇西行〉~267 ~
邪径过空庐,好人常独居。卒得神仙道,上与天相扶。过谒王父母,乃在太山隅。离天四五里,道逢赤松俱。揽辔为我御,将吾天上游。天上何所有,历历种白榆。桂树夹道生,青龙对伏趺。凤凰鸣啾啾,一母将九雏。顾视世间人,为乐甚独殊。好妇出迎客,颜色正敷愉。伸腰再拜跪,问客平安不。请客北堂上,坐客?氍毹。清白各异樽,酒上玉华疏。酌酒持与客,客言主人持。却略再拜跪,然后持一杯。谈笑未及竟,左顾敕中厨。促令办粗饭,慎莫使稽留。废礼送客出,盈盈府中趋。送客亦不远,足不过门枢。取妇得如此,齐姜亦不如。健妇持门户,亦胜一丈夫。
《风俗通义·佚文·嘉号》~65~
织毛褥谓之氍毹。
《周礼注疏》卷十八〈春官宗伯·大宗伯〉~270~
「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以实柴祀日月星辰,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东汉·郑玄注引郑司农曰:「雨师,毕也。」
《山海经·海经》卷十二〈大荒北经·黄帝女魃〉~430~
应龙畜水,蚩尤请风伯雨师,纵大风雨。黄帝乃下天女曰魃,雨止,遂杀蚩尤。
《山海经·海经》卷四〈海外东经·雨师妾〉~263~
雨师妾在其北,其为人黑,两手各操一蛇,左耳有青蛇,右耳有赤蛇。一曰在十日北,为人黑身人面,各操一龟。晋·郭璞注:「雨师谓屏翳也。」
东汉·应劭《风俗通义·祀典》
《春秋左氏传》说:「共工之子为玄冥雨师,郑大夫子产禳于玄冥雨师也。足为北出祭玄之證。」玄溟,雨师也。
东汉·应劭《风俗通义》卷三《正失·叶令祠》
俗说孝明帝时,尚书郎河东王乔,迁为叶令,乔有神术。……后天下一玉棺于厅事前,令臣吏试入,终不动摇。乔:「天帝独欲召我。」沐浴服饰寝其中,盖便立覆。宿夜葬于城东,土自成坟。
《太平御览》卷四百七十二〈人事部一百一十三〉~2297~2~
汉·应劭《风俗通义》佚文:「河南平阴庞检,本魏郡邺人,遭仓卒之世,失其父。时检三岁,弟才襁抱尔。流传客居庐里中,凿井,得钱千馀万,遂温富。检作府吏,躬亲家事,行求老仓头谨信蜀任者,年六十馀,直二万钱,使主牛马耕种。有宾婚大会,母在堂上,酒酣陈乐歌笑,奴在灶下助厨,窃言:『堂上母,我妇也』。客罢,语婢次说老奴无状为妄语,所说不可道也。穷志具白,母谓婢试问其形状,奴曰:『家居邺时,在富乐里宛西,父艾氏女,字阿横,大儿字阿嶷,小儿曰越子,时为县吏,为人所略卖。阿横右足下有黑子,右胲下赤痣如半栉。』母曰:『是汝公也。』因下堂相对啼泣,儿妇前为汝公拜,即洗浴身见衣被,遂为夫妇如初。时人为之语曰:『庐里诸庞,凿井得铜,买奴得公。』子孙羞之,言我先人初居庐里者兄弟二人,家买奴得公尔。」
《风俗通义·佚文·情遇》
河南平阴庞俭,本魏郡邺人,遭仓卒之世,亡失其父,时俭三岁,弟才襁抱耳,流转客居庐里中,凿井,得钱千馀万,遂温富。俭作府吏,躬亲家事,行求老苍头谨信属任者,年六十馀,直二万钱,使主牛马耕种。有宾婚大会,母在堂上,酒酣,陈乐歌笑。奴在灶下助厨,窃言:「堂上老母,我妇也。」客罢,婢语次,说:「老奴无状,为妄语,所说不可道也。」穷诘其由,母谓婢试问其形状,奴曰:「家居邺时,在富乐里宛西,妇艾氏女,字阿横,大儿字阿痴,小儿曰越子,时为县吏,为人所略卖。阿横右足下有黑子,右腋下赤志如半栉。」母曰:「是汝公也。」因下堂相对啼泣:「儿妇前,为汝公拜。」即洗浴身,见衣被,遂为夫妇如初。俭子历二千石刺史七八人。时人为之语曰:「庐里诸庞,凿井得铜,买奴得公。」子孙羞之,言:「我先人初居庐里者兄弟二人,家买奴得公尔。」
《风俗通义》卷四《过誉》
谨按:礼谏有五,风为上,狷为下。故入则造膝,出则诡辞,善则称君,过则称己;暴谏露言,罪之大者。
《昭明文选》卷三十八南朝宋·傅季友(亮)《为宋公求加赠刘前军表》
「若乃忠规密谟,潜虑帷幕,造膝诡辞,莫见其际。」唐·李善注:「『《谷梁传》曰:士造辟而言,诡辞而出。』范宁曰:辟,君也。」 |